上海殡仪馆对遗体运出本市的许可
- 2019-1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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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规定:
在本市死亡的,遗体应当在本市火化。
因特殊情况需要将遗体运出本市的,应当经市殡葬管理处批准。
《民政部、公安部、外交部、铁道部、交通部、卫生部、海关总署、民用航空局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》(民事发[1993]2号)第三条规定:
凡属异地死亡者,其尸体原则上就地、就近尽快处理。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,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,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。
《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〈上海市遗体运输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沪民规〔2018〕16号)第三条规定:
上海市殡葬管理处负责本市遗体运输的具体管理工作。区民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辖区内遗体运输的管理工作。
申请材料目录
材料名称 | 来源渠道 | 材料类型 | 纸质材料份数 | 材料形式 | 备注 | 材料必要性 | 示例样表 | 空白表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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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殡葬管理处跨省市遗体运输申请表 | 办理机构提供,现场填写 | 原件 | 1 | 纸质 | 查看详情 | 必要 | 下载查看 | 表格下载 |
跨省市遗体运输委托书 | 办理机构提供,现场填写 | 原件 | 1 | 纸质 | 查看详情 | 必要 | 下载查看 | 表格下载 |
遗体接受证明 | 遗体接受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。 | 原件 | 1 | 纸质 | 查看详情 | 必要 | ||
居民死亡殡葬证 | 死亡地公安部门开具 | 原件及复印件 | 1 | 纸质 | 查看详情 | 必要 | ||
申请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军官证、士兵证、警官证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) | 公安部门核发,待非本市人员身份信息联网后可通过电子证照库调用,目前暂未实现。 | 原件及复印件 | 1 | 纸质 | 查看详情 | 必要 | ||
殡殓专用车行驶证 | 殡仪馆提供给申请人 | 原件及复印件 | 1 | 纸质 | 查看详情 | 必要 | ||
尸体处理通知书(因交通事故死亡的) | 交警部门开具,待数据共享实现后可以取消纸质材料提供,目前暂未实现数据共享。 | 原件及复印件 | 1 | 纸质 | 查看详情 | 必要 | ||
代办遗体外运委托书 | 申请人自备 | 原件 | 1 | 纸质 | 查看详情 | 必要 |
申请文书名称
《跨省市遗体运输申请表》(见附录2:2-1)、《跨省市遗体运输委托书》(见附录2:2-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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